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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26日 星期一

香港精神大使



老夫一看標題,心中便生疑竇。

何謂[香港精神]?  網頁中在香港精神後有[身處逆境仍然自強不息,面對困難和挑戰依然勤奮樂觀,無私地關懷他人。]這幾句。這應該是主辦機構所認同的[香港精神]標準了。

如果真的如此,主辦者實在太厚顏無恥了。[身處逆境仍然自強不息,面對困難和挑戰依然勤奮樂觀,無私地關懷他人。]是放諸世界任何角落俱準的精神。主辦者竟敢掠奪,據為己有,未免無知無恥無能無稽。

除了這些,香港真的無可以拿出來照寶的?六四晚會延續至今,數十萬人上街井井有條,這些是啥?那些看風駛船,轉軚快,賣口乖,西瓜靠大邊的牆頭草其實也是名符其實的香港精神。

網頁中是有所謂評審準則,並對這些評審準則加以闡釋,但仍是很空洞虛泛,:
1. 富人生閱歷
2. 具規模性
3. 具代表性
4. 具使命感
5. 具誠信


一個邀請港人提名但連定義標準也說不清的活動,即是隨意之所至,或會受關係利益所影响,反正結果是無從挑戰的,提名與否,都是做秀吧,不大重要矣。所謂香港精神大使,主辦單位可能已有心目中的名單人選。

既然無標準,老夫也想提名,並有以下考慮。

類似曾灶財那些可以嗎?

是辛辛苦苦懸梁刺股的十優狀元, 還是簡簡單單賣扑屎學位既黃中指?

長毛之流算否? 八十後又如何?

或是放詐彈炸黃皮狗白皮豬而得大屎乾粉腸的造反英雄?

可會是無勞都有功, 不知有何建樹而無端得大屎乾粉腸的垃圾會已完?

係信佞臣奸妃既主上? 或係有功攬, 有鑊卸既妹喜妲已精神呢?

哦, 應認是孤獨的推銷員的騙托精神啩!

最後,可以到平機會投訴主辦機構年齡歧視,因候選人年齡要介乎十六至四十歲。老夫這些五十後雖然幹勁十足且充滿香港精神,都只能望門輕嘆,想幹一幹大使過過癮也不成了。唉,又是不成,年紀大,真的無用,只好被人歧視。

言歸正傳,十六歲還是在父母護蔭中,羽翼未豐,講俗一點,毛都未出齊,不知如何富人生閱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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