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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2日 星期一

都是制度的錯

二妹三月二十四號做腦外科手術,四月八日出院,昨天四月十一日又再次入院.

要說的是入院的過程.

二妹因身有紅疹,由前天的局部發展至昨天的下體以上頸以下都有,於是回伊院的急症室求診。

下午四時抵急症室,當然是被分流到非急症類別,然後安排至美好診所候診。美好診所者,尾號診所是也。頭號是優先處理,尾號當然是最後處理。尾號診所內等候看醫生的時間是以數小時計算的,行內人知,行外人都該知,因每個急症室都有告示宣揚。視病猶親,何況真的是親,老夫自然出手。最後,二妹再被安排至等候急診的頭號隊。

經醫生診斷後,未能斷定是葯物敏感或是其他的普通敏感。二妹被送到觀察病房,打了針抗組織胺葯物百利通(PIRITON),留下觀察。

七時許,決定要入院了,卻是被安排等候入內科收症病房。內者耐也,耐,即是要忍耐,要等待。行外人或會被蒙在鼓裡,行內人卻知得清楚,近月來,等十數小時才上病房是平常事。

老夫又要出手干預了,這次並非安排病床,而是謀求轉收腦外科。最後,晚上八時被送到腦外科病房。

不批評急症室醫生的專業判斷。只說自己的意見,一個手術後剛出院的腦外科病人被斷症為[懷疑二侖丁/二笨乙內(DILANTIN)敏感],收到內科後,內科當然是會尋求腦外科的意見,最後,很大可能還是轉回腦外科,更大可能這會是三兩天後的事。

縱觀整個入院流程,急症室的病人多了,醫生護士工作多了;資源相對用多了;病人辛苦了,等候的時間長了,卻得不到適時的專科服務。如非老夫安排,相信留院的日子也會多一兩天。

如果有機制給予出院病人以援手,免去到急症室求診的程序,對病者,對急症室,對醫院都是好事,是多贏的局面。如果對病人出院時的指示不是[有事到急症室]而是[有事返病房覆診或有事XXXX尋求意見],如果有機制把這類突發的但又不算急症而又須入院的病人直接安排入院,那急症室的病人求診數字肯定可以減少;病人的折騰勞累肯定可以減免;醫院的資源虛耗也可省卻。

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些身體虛弱的手術後病人應該在醫院折騰十數小時始能解決問題,被安排留醫嗎?

視病猶親,不應該只是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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