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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30日 星期二

開香檳之普通襲擊 : 結局篇

十月十五日老夫為文批評開香檳變成普通襲擊罪的事件,曾推測最後是律政司不提起訴,不了了之瞞混過關。當時的理由是於法不合,上了法庭必成雙輸局面。

風水佬呃你十年八年,老夫鐵咀一開,立竿見影。

今早看新聞,知道此事件告一段落矣,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不提起訴放人矣,可對事件卻不作任何解釋。

總算比阿爺有些廉恥,知道影嚮深遠,實迷途而不遠。

老夫以為還有一個可能,警方早就計劃好行這一步,只不過是用這策略,以應酬西環要求,也可打擊警方眼中那些激進分子。

無論如何,這個案是濫用警權的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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