囡囡小學二年級的大考完了,暑期即將開始,為免她耽於逸樂,淪於懶散,愛妻又有新主意,除了例行的練習外,更要囡囡每天都用普通話高聲朗誦一篇中文和讀一篇英文.
囡囡從小就跟著愛妻講普通話,幼兒班,幼稚園至一年級都是上普通話教授的學校,她的普通話講得好,是理所當然的;這方面她比老夫強得多,最少,她普通話朗誦比賽得過奬,老夫只會捲著舌頭胡吹亂謅一番,啥奬都沒有.
今天用心聽她朗誦英文,老夫不禁汗顏,怎麼連英語口音也比不上她!
都是際遇吧!老夫沒有虎媽,也沒機會跟洋鬼子學習,遑論溝通;囡囡在愛妻的計劃栽培下,已在英國文化協會浸淫多年.更萬幸的是家中菲傭能說一口不錯的英文,也沒有像其他菲傭般有著濃濃的菲律賓口音,而且願意跟囡囡玩耍和講故事.
地道在香港長大的孩子,也沒放洋,又不是讀國際學校,英語口音學得如此,算不錯了.回想老夫一,二年級時,胡胡塗塗的,就是 a pen , a man , a pen and a man, this is a pen , this is a man 也不弄不清,囡囡這小女孩,卻已習慣拿著英文故事書在啃.
人比人,氣死人.老夫給囡囡比下了,可絲毫沒有氣不憤心不服.反之,如果女兒連老夫也比不上,想想也該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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