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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29日 星期日

地車蝗蟲




在東鐵,在地鐵吃喝近來已是城中熱門話題,可都與蝗蟲論扯上關係.

老夫不是為誰說好話,老夫只是修正視聽,蝗蟲不單是從國內來,四海之內皆兄弟也,從國外來的蝗蟲也不少.

看看圖中兩隻黃毛小蝗蟲,不是把不准飲食的標貼指示視若無睹嗎, 不是旁若無人地在喝過暢快嗎?

可能是黃毛的關係,當時無閒人阻止之提示之責罵之.不要問老夫,老夫自然也是視若無睹.主要的是老夫不同意地鐵內不准飲食這規條.

[地鐵內不准飲食]可算是一條妨害人身自由的惡法.把飲食與弄髒地方環境掛鈎就更是無理的指控.這可與吸二手煙不同,對他人的影響不多,我也不能分甘同味,他亦不會讓我吃一口包,飲一口可樂.

為了防止影响他人,避免弄污環境而剝削了乘客的飲食自由,這不是惡法是什麼?如此邏輯,為妨止非禮侵擾,何不設另一惡法,不准男士乘車?或退而求其次,男士乘車要自綁雙手,兩手高舉諸如此類.

況且有法不用,形同虛設,徒增紛爭;在地鐵,在東鐵吃喝玩樂的比比皆是,[正義之士],[堂正之師]自然會攻伐之指責之,禮尚往來,於是你一言,我一語,惡言相向粗語問候矣,動手動腳矣;可是老夫卻未曾聽過見過有因在車內飲食而被控告的,或有之,我未之見也.既然如此,何不就廢了這侵權的惡法.還我人身自由.

充其量,地車中飲食是有失禮儀吧,可是禮儀卻不是法規,而且不同階層的禮儀也大相逕庭.一如講粗口,所謂有教養的,有文化的講粗口可算是大忌;對某類人士某些階層來說,講粗口問候別人老母卻真的是一種埋堆的像徵,族群的語言,友誼的表示.況且,失禮可不是犯法.

對弄污地方,影响他人者,現在已有足夠的規條法例限制之檢控之,但又是那句,有法可會用呢?何時該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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