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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12日 星期二

囡囡闖禍

囡囡今天又闖禍了.

晚上,愛妻在厨房燒飯,自己在準備囡囡洗澡的事宜.囡囡一個人在據案大嚼.

沒有人知發生了什麼事.

囡囡洗澡完畢,剛穿上衣服,沒用紙尿褲,方便練習坐便盆.愛妻突然在咆哮.

原來囡囡方才據案時,是在吃愛妻買回來的紅櫻桃.她愛吃,本來是求之不得,豈料她吃得令人生厭.她是每一顆櫻桃咬一口,如此這般,大好的一斤櫻桃便被她咬了一大半.囡囡這樣的行為,已有前科,她也曾試過同樣地把家中的藍莓全都咬了,當時有小懲戒是免不了.



這只是囡囡惡行的小部分証據

愛妻看在眼裡,惱在心內,怒從心上起,便把囡囡罵將起來,並要囡囡揀打屁股或離家,二擇其一.出乎意料,囡囡竟選擇要走,這就更火上加油,愛妻二話不説,把囡囡抄起抱到床上,脫下褲子便左右開弓.打得囡囡兩面屁股都紅紅的,人就更哭得死去活來.剛才没用紙尿褲.原來更方便了愛妻,真始料不及

打完了,意猶未盡,要囡囡在房內罰企.好一段時間,囡囡真的動也不敢動.直至愛妻召喚,她方鬆一口氣,苦兮兮的走向愛妻跟前.隨後自然還有一陣子口頭的教訓.

全程自己看在眼裡,卻是進退兩難,囡囡一定是要教要罰的,但打她,爸爸心疼.也怕愛妻氣過頭,體罰過份了會節外生枝.

莫奈何,只有乾著急.這就是為人父為人夫的難處,也是墨法之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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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之後, 大家都知道有些錯怪囡囡了, 她每顆櫻桃都咬一口, 大概只因她咬到了硬硬的桃核, 以為不可再吃, 所以便再選另一顆去咬. (4/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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