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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8日 星期一

幸福的囡囡, 幸運的我倆

我的寶貝囡囡兩歲多了, 來我家裡也快兩年了. 這話從何說起?

都是愛妻的心願. 由頭到尾都是她想收養一個女孩. 在婚後第五年, 她便落實去跟進, 由報名上研討會開始. 也記不起參加了多少次研討會, 大約是四, 五次吧. 斷斷續續的拖了好一段日子. 內容都是切切實實的給想領養的人仕一個心理準備和認知, 告知些領養必須的手續及條件, 灌輸些和領養兒女生活的方法, 以至領養後要面對的問題及正面的思惟. 何時及是否須要告訴領養兒女他們的身世, 也是討論的重點. 無毅力恒心的, 想怕連研討會也上不完.

大概是差不多完成所有的研討會前, 社福署便派發申請表格. 我自己就從未遇過這樣詳細嚴謹的表格, 自己的家庭背境狀況要一一填寫不在話下, 就連兄弟父母的也鉅細無遺. 要兩夫婦的健康證明書, 照X光, 驗血驗尿, 由醫生證明我倆的身心健康. 社工也作家訪調查家庭和財政狀況, 更要寫三位諮詢人的資料. 社署是真真正正要約見其中一些諮詢人的. 而且一點都不馬虎, 見了也沒有通知我們. 但其中一個被約見的朋友告知, 她在社署共傾談了一小時.

完成所有必須的研討會, 遞上了申請表, 還要去申請無犯罪紀錄證明, 俗稱良民證.

真的未見官先打八十, 驗身, 良民証, 以至稍後被社署署長委任為有關兒童的監護人, 正式向法庭申請領養, 消費少說也過五千元.

一切要做的都做了, 便是望天打卦, 行事由人, 成事在天. 因為你永遠都不知競爭對手(其他領養者)的情況, 因當有適合的兒童時, 個案的社工便會一起討論, 逐項條件比拼, 把兒童配給最適合的人選. 我們要求的是正常無缺陷, 父母不濫葯不吃毒品的女嬰, 那就更搶手, 因這樣遭遺棄的女嬰比較少, 也更吃香.

可能自己真的是好運, 等了約三個月, 社工便通知有合適的女嬰, 是從母親的抉擇那裡得來的, 約日期去相睇. 打鐵趁熱, 越早越好, 以免遲了又生變.



第一次見面, 囡囡除了無缺陷外, 給人的印像並不太好, 樣子髒髒的, 鼻孔朝天, 愛妻心中遲疑, 反而自己覺得既是收養, 怎能多嫌, 就算是自己生的, 也會不如人意. 所以便決定是她了, 但一時間不能即時抱走囡囡, 要先作多次探訪, 社署也要時間辦手續. 十多日後, 始能把囡囡帶回家. 愛妻隔天便會入屯門, 每次回來都說比上一次更愛囡囡.

猶記得那一天, 行程是非常的緊湊. 上午九時許便要到上環的社署取公文, 之後入屯門, 抱囡囡回家, 一路上, 在巴士上, 都是我緊緊的把囡囡抱在懷內, 扺家門時已是午後. 由這一刻開始, 多了很多責任, 使命. 生活也多了姿采. 自己的時間都給了囡囡和愛妻, 擔心, 粗心, 細心, 用心.

還不是時候, 囡囡還不是我的女兒, 半年後, 經法庭的判決, 囡囡始正式成為我的女兒.



這九個月裡, 社工月月作家訪, 我倆不能離開香港半步. 所有的閒暇都給了囡囡. 但看著她的成長, 越大越靚的, 到法庭正式判決那天, 她雖還未長大成人, 但也不是醜小鴨了. 她雖仍說不上很美, 但卻聰穎, 少少年紀, 一到十中英文都會唸了, 逢人打招呼, 是人見人愛的可人兒.



現在我的寶貝囡囡兩歲多了, 我在家的時候, 她老是纏著我, 要我抱. 洗澡非我莫屬, 晚上睡覺一定要我陪, 夜半醒了要我餵, 早上醒了也必把我弄醒. 我疼她跟疼她媽媽一樣, 看著她倆, 我忘了累, 就是甜. 三個不同姓的, 沒血緣的卻如此親密. 互相倚靠, 相親相愛, 血緣算得上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