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明是完全控制了疑犯,分明是把疑犯雙手反綁在背後,分明是把疑犯凌空帶到暗角,分明是以七敵一,分明是拳打腳踢差不多四分,這不是執行私刑是啥?
可笑的是所有撐警的都迴避事實,顧左右而言它,指鹿為馬,歪理連篇;可怕的是有黑社會份子抱頭露面支持七警;可恨的是好一部分警察都是一丘之貉(不想以徧概全,但如果有三萬多人集會支持七警,那己是整個警隊的一半)。
節錄集會中的言論及叫囂如下: 我哋要7位同事堂堂正正喺法庭上洗脫罪名,行返出嚟」「7個人得兩個打佢(曾健超)之嘛,黑社會古惑仔斬人,都係搵1個出嚟祭旗,唔通7個一齊坐監咩……打人係唔啱,但唔使判咁重囉。」「過去幾年香港社會亂晒龍,就係啲人唔守公義,唔守法,我哋警察就係要執行法治。」「爭公義, 還法治」「X你老母」。
黃鐘毀棄,瓦釜雷鳴,先把執行私刑正義合理化,繼與黑社會看齊,最後不惜徹底暴露有牌爛仔的本質,這就是我們的警察?
戰場上軍隊所受的壓力不少,對敵人應該也恨之入骨吧,可是一旦俘獲敵軍,便得受國際法所規範,縱是傷殺自己同袍的戰俘,也要受到人道對待,不可虐待凌辱。七警暗角打鑊的行徑,換個場景換個身份,就算是搬上軍事法庭,也會罪名成立。
執法之人有法不依,視法例如無物;惡行視作正義,顛倒是非,這是什麼地方?香港緣何淪落如此!